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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科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宣讲会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09:05  来源:  编辑:吴琼   作者:吴琼  审核人:殷占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9月23日,地科院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宣讲会。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殷占兵主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教职工参加。

会上,殷占兵带领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点内容,系统阐释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基本原则与实践要求,并结合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院专业特色,围绕课堂育人、思政建设、学生管理、意识形态等工作,明确全院教职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职责与重点。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规范和保障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基础性法律,是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夯实育人根基的重要法治依据。全院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自觉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日常管理全过程。

会议强调,一要抓好课堂教学主阵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课程思政;二要守牢网络教育阵地安全底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要立足学科优势,依托地理科学、城乡规划等专业特色,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四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凝聚师生奋进合力。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广大农民和工作在“三农”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精神。会议强调,全体教职工要将总书记的殷切嘱托融入课程思政,厚植知农爱农情怀;要凝练科研方向,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要深化校地合作,助力乡村振兴;要发挥智库作用,积极建言献策;要关心关爱农村学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此次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压实了责任、明晰了举措。参会教师表示,将立足岗位、学以致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育人实践,推动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乡村振兴服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