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关于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淮阴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学院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面试小组、监督小组,工作职责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提升招生选拔质量。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制定复试调剂工作细则。
(三)坚持招生信息公开,健全监督机制,优化考生服务。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计划数 |
085700资源与环境 | 全日制 | 10 |
注: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程序适当调整,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接受调剂考生。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分数线
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执行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综合复试。
(四)复试资格条件
1.第一志愿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在本院网站另行公布。
2.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可参加调剂复试。
我院调剂招生计划人数在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公布。调剂基本要求按学校复试录取及调剂工作办法执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接收调剂相关信息请关注后续公告。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考生应根据《淮阴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课考核。考核科目以《淮阴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现场复试考生考核方式为现场笔试,满分150分,时间为2小时;网络远程综合复试考生的专业课考核纳入专业综合素质面试环节。
2.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复试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网络远程综合复试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专业学位考生的专业课考核、专业素养和实践创新能力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考试时长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课加试成绩未达60分者,则不予拟录取。加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
四、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现场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50分、综合面试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网络远程综合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2.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计算。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100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100分制)×40%(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同一学科专业原则上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学科专业不同招生方向且考试科目不同的按招生方向分别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初试政治理论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单列。
(三)拟录取名单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示7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现场复试考生未达180分,网络远程综合复试考生未达90分);
5.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6.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者(即任意一门未达60分);
8.其他违背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情况者。
五、体检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
六、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处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0517-83525089,电子信箱:dkyyz@hytc.edu.cn。
本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解释权归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淮阴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淮阴师范学院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2026年3月19日